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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串标(什么是围标)

发布时间: 2023-07-07 07:15:54 来源:互联网

1、其实,围标这玩意儿,也不只黑道在玩,即便一般公司也履见不鲜,甚至有它的标准玩法。

2、例如某甲负责广告看版业务,公司规定至少须找三家公司比价,某甲便与其相熟之乙公司谈定,由乙公司找出另两家公司一起报价,另两家公司报价皆高于乙公司,乙公司自然雀屏中选。


【资料图】

3、当然,以后另两家公司有须乙公司充人头的时后,就轮到乙公司义不容辞了。

4、另外,乙公司也有可能虚设几家公司,专门用来「陪标」,所以有人动不动开一堆公司,要投标的时候就有用了。

5、(尤其大家可以观察,有人开了许多公司,但却都是经营同种业务的,这就可疑了。

6、)?一般公家机关或公营事业,其采购金额达一定额度时,即须采公开招标方式,以免过程产生不公。

7、既然上有政策,自然就下有对策,于是如本例中油的围标就出现了,围出来的结果就是只能由事先协议的一家得标,其他人可能可以分得得标公司所给的报酬,或取得小包或分包的机会。

8、这结果,当然是招标公司所不欲见的,因为若公开招标仍无法取得较低而合理的价格,招标不是多此一举且成本更高吗?   「围标」是很典型的联合行为,依公平交易法(下称公平法)第十四条规定:「事业不得为联合行为。

9、」又同法第七条:「本法所称联合行为,谓事业以契约、协议或其他之方式合意,与有竞争关系之他事业共同决定商品或服务之价格或限制数量、技术、产品、设备、交易对象、交易地区等,相互约束事业活动之行为而言。

10、」所以,「围标」系属「联合行为」,为公平交易法所禁止,但公平法在八十八年修法后采先行政后司法之原则,所以「联合行为」须先经中央主管机关限期命其停止、改正其行为或采取必要更正措施,若逾期仍不理会,始会受到实质处罚。

11、以本例而言,其「围标」行为并未经中央主管机关先为改正之命令通知,故要以公平法处罚就有困难。

12、   目前处理此类案件,皆是依政府采购法侦办。

13、查政府采购法第八十七条第三项规定:「意图影响决标价格或获取不当利益,而以契约、协议或其他方式之合意,使厂商不为投标或不为价格之竞争者,处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新台币一百万元以下罚金。

14、」因此,「围标」目前系以政府采购法规范,而不以公平法规范。

15、   再者,何谓「绑标」呢?其实,若在投标的过程中有暴力介入,即可能系「绑标」之行为,「绑标」系比「围标」更重的罪,依政府采购法第八十七条第一项规定:「意图使厂商不为投标、违反其本意投标,或使其得标厂商放弃得标、得标后转包或分包,而施以强暴、胁迫、药剂或催眠术者,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新台币三百万元以下罚金。

16、」所以「绑标」是比「围标」更严重的犯罪,不过有时候绑标围标混杂在一起,既是「绑标」也是「围标」,此时就有「法条竞合」的问题,依刑法五十五条规定从一重处分,亦即依同法第八十七条第一项(绑标)处罚。

17、   须注意者,政府采购法只规范政府机关、公立学校及公营事业的采购,一般公司自行办理招标,并不受此法约束,若有围标绑标出现,仍须循公平法的「联合行为」及刑法的「恐吓」「妨害自由」「诈欺」等罪判断解决。

本文分享完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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