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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资讯!青海高院发布3起涉未成年人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 2023-06-02 06:10:20 来源:民主与法制网


【资料图】

民主与法制网讯(记者董耀平)近日,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3起涉未成年人典型案例。

案例一:祁某某交通肇事案2021年7月29日,祁某某(案发时未满18周岁)无证驾驶未经公安机关注册登记的“LONCIN”牌二轮摩托车,沿西宁市城北区祁连路由东向西行驶至“汽配城”前红绿灯处,与张某某驾驶的“丰田”牌小型客车碰撞后驾车逃逸,沿路逃逸至十三中路口东侧时冒进信号通行再与人行横道内由南向北过马路的行人朋某某碰撞,车辆失控后又与十三中路口西侧人行道金属隔离护栏碰撞,发生致祁某某受伤、朋某某受伤,两车受损及人行道隔离护栏受损的交通事故。伤者朋某某于2021年7月29日16时许经抢救无效死亡。

城北区法院以祁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

案例二:徐某某拐卖儿童案2021年4月21日,徐某某与李某某登记结婚,二人经常发生矛盾。2022年4月18日,徐某某在海东市乐都区第二人民医院分娩一男婴,后居住在乐都区高庙镇长里村娘家。

2022年6月13日,徐某某通过“快手”App发布收养孩子的消息,并与马某某商议收取5.5万元“营养费”。2022年6月14日,马某某及其妻子赵某某、嫂子巨某某给付徐某某5.5万元“营养费”,并与徐某某签订领养孩子协议书,之后徐某某未核实对方的抚养目的、抚养能力等详细情况直接将孩子交由马某某等人。所得钱款大部分被徐某某用于偿还借款,少部分用于自己花销。海东市乐都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徐某某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出卖亲生儿子,侵犯了儿童的身体自由权和人格尊严权,构成拐卖儿童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案例三:王某某猥亵儿童案2019年11月23日,吴某某(案发时不满14周岁)通过QQ聊天软件认识王某某。王某某在诱骗到吴某某的照片后,以照片相威胁获得其裸照,后又在明知吴某某未满14周岁的情况下,或通过传播裸照相威胁,或做虚假承诺要删除裸照为诱饵,于2019年11月23日至11月29日间,多次通过QQ视频聊天形式,对吴某某实施了猥亵。

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法院以猥亵儿童罪判处王某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王某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后王某某提起申诉,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查裁定申诉理由不能成立,依法予以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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